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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花万元挑选实木床 送上门的床却是板木结合
日期:2015-04-21 09:35  点击:228

经调解,买卖双方达成一致:消费者承担500元的包装费,其余损失由商家承担。

市民关女士花了万余元买的实木儿童床送到家后才发现是板木结合床。4月15日,在上马营工商所的介入下,“简欧名仕乡村”家居店和关女士达成协议,同意其退货的要求。

关女士说,4月10日,她和家人去来到某商场的“简欧名仕乡村”家具店买儿童床,当时导购员说:“我们店的床是实木的。”几经挑选,关女士选中了一款儿童床,与其他配件下来一共12000多元。之后商家送货上门安装好,恰好当天有个懂家具的朋友在,其通过仔细观察、敲击听声音,发现除了床表面上的一大块木板是实木之外,其他部位均为人造板材。  

次日,关女士去家具店理论,“明明说好的全实木的,怎么成了板木结合?”但销售员却不承认说过是全实木,只是说实木,发票上也没有标明是“全实木”。如果要退货,必须承担1600元的费用。  

15日,“简欧名仕乡村”销售员王女士说:“当时我只说是实木床,销售标签上也标明是板木结合,可能是关女士没有看清。”  

该家具店老板王女士说,既然消费者对家具不满意,只要没损坏,是可以退货的,但是所产生的安装费、运输费和包装费等共计1600元必须自己承担。  

双方协商未果之下来到金台区上马营工商所消协投诉站调解。副所长王小明说,如果商家明确承诺是全实木,就属于虚假宣传,按照法律,要处以1万-20万的罚款。但关女士的购物发票当中并未注明是全实木,只写的“床”。也没有证据证明销售员介绍时承诺全实木,所以这是一起消费纠纷。后经调解,本着保护消费者权益,双方达成一致:关女士只承担500元的包装费,其余损失由商家承担。  

消协工作人员说,消费者在购买家具时,发票一定要注明材质、类型等,如果产生纠纷,可以作为证据维权。 (实习编辑:周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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